本报讯近日,从宁波口岸转运出境的一批原产于泰国的轮胎产品在美国顺利完成通关。与以往不同的是,除泰国原产地证明外,随货物一同附载的还有宁波海关签发的“中国海关未再加工证明”(以下简称“未再加工证明”),货主企业凭这份证明文件顺利享受到自贸协定项下的税收优惠。
“海关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对我们从事转口贸易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利好。”易网数字物流(宁波)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正宇感慨不已。据悉,该公司主要运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按照以往模式,该批轮胎产品从泰国林查班港直接海运发往美国,由于受泰国起运港舱位紧张影响,不论是货物运输的时间成本还是费用都居高不下,对企业拓展业务带来很大制约。“当海关推出‘未再加工证明’试点政策,我们就抢抓‘新证新机’,将货物运到宁波口岸进行中转,继而通过宁波舟山港转运发往美国,这样既解决了舱位难题,又可以大幅节省运费。据估算每个集装箱运费可以降低近2000美元,一年下来可节省运费开支约120万美元。”王正宇说,“一份新证明,一次新‘转’机,给了我们很大的实惠和巨大的信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贸稳外资决策部署,宁波海关认真细化落实海关总署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据宁波海关负责人介绍:“我们目前已开通‘绿色通道’,实行‘7×24小时’通关,全力保障企业进出境物流效率。同时,积极发挥‘问题直报点’作用,实行‘问题清零’长效机制,畅通问题收集、梳理、处置、反馈渠道,全力以赴为企业解决通关实际困难。”
近年来,宁波海关持续完善国际中转业务模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公司设立地区物流分拨中心。然而,当前各自由贸易协定中关于“直接运输”条款规定,经过中转运输的货物,只有未经加工的才能享受到相应的自贸协定优惠税率。不能叠加优惠成为企业“鱼和熊掌”不能得兼的“痛”。“未再加工证明”在宁波试点后,宁波海关所属宁波保税区海关关员第一时间深入企业调研,积极推进“未再加工证明”政策试点顺利落地,精准破解中转货物享惠自贸协定优惠税率堵点问题,实现省时间、省运费、省税费,让助企纾困落实处。
“未再加工证明”帮助企业既享受到宁波舟山港配套的一揽子贸易便利化措施,又能享受原产地证书“纸黄金”带来的税收优惠,为宁波口岸做大做强国际物流分拨中心、推进国际中转贸易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力。